1 记返国之俘囚现在这些省民,就是被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去的,从被掳囚之地起来,归回耶路撒冷和犹大,各到自己城邑。
2 他们同所罗巴伯,耶书亚,尼希米,西莱雅,利来雅,末底改,必珊,米斯拔,比革瓦伊,利宏,巴拿,回来。以色列百姓人数如下:
3 巴录的子孙,二千一百七十二;
4 示法提雅的子孙,三百七十二;
5 亚拉的子孙,七百七十五;
6 巴哈摩押的后裔,就是耶书亚约押的子孙,二千八百一十二;
7 以拦的子孙,一千二百五十四;
8 萨土的子孙,九百四十五;
9 萨改的子孙,七百六十;
10 巴尼的子孙,六百四十二;
11 比拜的子孙,六百二十三;
12 押甲的子孙,一千二百二十二;
13 亚多尼干的子孙,六百六十六;
14 比革瓦伊的子孙,二千五十六;
15 亚丁的子孙,四百五十四;
16 亚特的后裔,就是希西家的子孙,九十八;
17 比赛的子孙,三百二十三;
18 约拉的子孙,一百一十二;
19 哈顺的子孙,二百二十三;
20 吉罢珥人,九十五;
21 伯利恒人,一百二十三;
22 尼陀法人,五十六;
23 亚拿突人,一百二十八;
24 亚斯玛弗人,四十二;
25 基列耶琳,基非拉,与比录人,七百四十三;
26 拉玛与迦巴人六百二十一;
27 默玛人,一百二十二;
28 伯特利与那艾人,二百二十三;
29 尼波人,五十二;
30 末必人一百五十六;
31 另外的以拦子孙,一千二百五十四;
32 哈琳的子孙,三百二十;
33 罗德,哈第,与阿挪人,七百二十五;
34 耶利哥人,三百四十五;
35 西拿人,三千六百三十;
36 祭司耶书亚的家,耶大雅的子孙,九百七十三;
37 音麦的子孙,一千五十二;
38 巴施户珥的子孙,一千二百四十七;
39 哈琳的子孙,一千一十七;
40 利未人,何达威雅的后裔,耶书亚与甲篾的子孙,七十四;
41 歌唱的,亚萨的子孙,一百二十八;
42 守门的人,沙龙的子孙,亚特的子孙,达们的子孙,亚谷的子孙,哈底大的子孙,朔拜的子孙,共一百三十九;
43 尼提宁即殿役,西哈的子孙,哈苏巴的子孙,答巴俄的子孙,
44 基绿的子孙,西亚的子孙,巴顿的子孙,
45 利巴拿的子孙,哈迦巴的子孙,亚谷的子孙,
46 哈甲的子孙,萨买的子孙,哈难的子孙,
47 吉德的子孙,迦哈的子孙,利亚雅的子孙,
48 利汛的子孙,尼哥大的子孙,迦散的子孙,
49 乌撒的子孙,巴西亚的子孙,比赛的子孙,
50 押拿的子孙,米乌宁的子孙,尼普心的子孙,
51 巴卜的子孙,哈古巴的子孙,哈忽的子孙,
52 巴洗律的子孙,米希大的子孙,哈沙的子孙,
53 巴柯的子孙,西西拉的子孙,答玛的子孙,
54 尼细亚的子孙,哈提法的子孙,
55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,琐太的子孙,琐斐列的子孙,比路大的子孙,
56 雅拉的子孙,达昆的子孙,吉德的子孙,
57 示法提雅的子孙,哈替的子孙,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,亚米的子孙,
58 所有尼提宁即殿役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,三百九十二。
59 那些从特米拉,特哈萨,基绿,押但,音麦上来的,却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或他们的谱系,他们是否属于以色列人;
60 第来雅的子孙,多比雅的子孙,尼哥大的子孙,六百五十二。
61 祭司中的子孙,哈巴雅的子孙,哈歌斯的子孙,巴西莱的子孙,他们娶了出于基列人巴西莱女儿为妻,所以照她们的名称为巴西莱。
62 这些人寻找他们那些家谱记录,却不能找到,因此从祭司的职任中取消。
63 省长对他们说,为此他们不能吃那至圣之物,直到用乌陵和土明的祭司兴起来。
64 返国者之总数那全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。
65 在此之外,还有那些他们的仆和婢,七千三百三十七;以及他们歌唱的男人与歌唱的女人二百。
66 他们的马七百三十六匹,他们的骡子二百四十五匹,
67 他们的骆驼四百三十五只,驴六千七百二十匹。
68 有些族长,当他们来到在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时,就乐意献上为著神的殿,为要重新在其上建基。
69 照着他们力量捐入那工程的库中,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共合公斤;银子五千弥拿共合公斤;并祭司的衣服一百件。
70 那些祭司,和那些利未人,与那些百姓,及那些歌唱的,那些守门的,那些尼提宁,住在自己城邑里,并以色列众人在他们城邑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