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|RC史普罗~
饶恕别人也接受神的饶恕
有人可能会问:假如神已经饶恕了我们,我们为什么还要再请求饶恕呢?对于祂已经给了我们的,我们再去求,这样做对吗?
对于这类的问题,最高的答案永远只有一个:我们如此求是因为神命令我们如此行。约翰一书1:9指出,基督徒的一个特征就是不断地求神赦免、饶恕,这里希腊原文里的动词时态是“进行时”。
饶恕是基督徒与别人之所以不同的标志。不信的人不看、不承认自己的罪,但基督徒对自己的罪、自己的不配是很敏感的。认罪是基督徒祷告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。
对我自己来说,求神像我们饶恕别人那样来饶恕我们,简直有点儿可怕。这就几乎是在向神求公义。
我警告我们的学生们说:“千万不要向神求公义。因为这是你很可能会得到的。”假如神真的按照我意愿去饶恕别人的比例来饶恕我的话,恐怕我真的麻烦就大了。
像我们蒙了饶恕一样地去饶恕别人,这个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我们自己身上。当我们向神认罪时,我们有神的应许说祂必饶恕我们。
不幸的是,我们并不一直都相信这条应许。认罪要求我们在两个层面上要谦卑的态度,首先是真正的承认自己的罪,第二是谦卑地接受饶恕。
一次,一个被罪恶感极度困扰的人问我说:“我已经一再地求神赦免我的这个罪,可我仍然有很大的罪恶感,我该怎么办?”他的情况并不是重复地犯一个同样的罪,而是在为已经犯下的一次罪行重复地祷告。
我回答说:“那你必须再祷告,求神饶恕你。”他露出了一股沮丧的眼神,说:“可我已经这么做了!我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求神饶恕我,再这样祷告,有什么用呢?”
我是在用一种几乎是当头棒喝的方式在回答他:“我不是建议你祷告求神饶恕你的那个罪,我是要你求神饶恕你的自恃。”
他以怀疑的眼光看着我说:“自恃?我那里自恃了?”他以为他重复地求饶恕证明的是他的谦卑。
他对此罪如此地忏悔以致他感到自己不得不一直地悔改下去,他的罪太大,一次忏悔远远不够。让别人因着恩典得饶恕罢,无论神的恩典有多大,他是注定要为此罪一直忏悔下去的。
这种形式的骄傲在他里面筑起了一堵墙,使他无法接受神的饶恕。
当神应许说祂必饶恕赦免我们的罪,而我们若拒绝接受饶恕,那么我们就是在侮辱神的信实了。在神赦免了我们之后,我们饶恕自己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特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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