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第九年十月初十日,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人子啊,今日正是巴比伦王攻打耶路撒冷的日子,你要将这日记下,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要向这悖逆之家设比喻说,主耶和华如此说:将锅放在火上,放好了,就倒水在其中;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将肉块,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、腿和肩都聚在其中,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;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取羊群中最好的,也将骨头烧在锅下,使锅开滚,好把骨头煮在其中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主耶和华如此说:祸哉!这流人血的城,就是长锈的锅。其中的锈未曾除掉,须要将肉块从其中一一取出来,不必为它抓阄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她所流的血还在其中,她将血倒在磐石上,不倒在地上,用土掩盖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我将她的血倒在磐石上,不得掩盖,为要发愤怒施行报应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祸哉!这流人血的城,我也必大堆火柴,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添上木柴,使火著旺,将肉煮烂调香,使骨头烤焦;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把空锅放在炭火上,使铜烧热、烧红,熔化其中的污秽,烧净其上的锈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她因虚谎而使自己疲乏,所长的大锈仍未除掉,这锈必进入火中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在你污秽中有淫行,我洁净你,你却不洁净。你的污秽再不能洁净,直等我向你发的愤怒止息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我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,必照话而行,必不返回,必不顾惜,也不后悔。人必照你的举动行为审判你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人子啊,看哪,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,你却不可悲哀哭泣,也不可流泪,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不要哀号,不要为死人哀痛;头上仍勒裹头巾,脚上仍穿鞋,不可蒙着嘴唇,也不可吃人的食物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于是我将这事早晨告诉百姓,晚上我的妻就死了。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百姓问我说:你这样行与我们有什么关系,你不告诉我们吗?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我回答他们: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你告诉以色列家,主耶和华如此说:看哪,我必使我的圣所,就是你们力量的威荣、眼里所喜爱、魂所爱惜的被亵渎,并且你们所遗留的儿女必倒在刀下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那时,你们必行我所行的,不蒙着嘴唇,也不吃人的食物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你们仍要头上勒裹头巾,脚上穿鞋;不可悲哀哭泣。你们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对叹息,渐渐消灭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以西结必这样为你们作蹟象;凡他所行的,你们也必照样行。那事来到,你们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人子啊,我除掉他们的力气、所欢喜的荣耀,并眼中所喜爱的、心里所重看的,和他们的儿女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那日逃脱的人怎么不来到你这里,使你耳闻这事吗?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你必向逃脱的人开口说话,不再哑口。你必这样为他们作蹟象,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