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4 特殊启示的内容与目的(续)
讲员:林慈信博士
录入:欧阳林紫
我们现在继续讲特殊启示的本质的第2点(III.C.3.b, p. 137),特殊启示是话语的启示,也是大能的作为的启示。伯克富轻描淡写的批判了几句,把这两派的极端说法说完了,就来一个中庸的说法。
他说,特殊启示不仅仅是话语,不仅仅是教义,也不仅仅是向人的理性说话的。他说,今天我们20世纪比较明白这一点,旧约的启示不仅仅是律法与先知,还有神的显现,还有神迹,还有整个以色列的历史。
很明显的,伯克富在这里在回应那些,可能是改革宗,包括路德宗都有的一些人,他们处理神学的方法比较理性,就没有多看神迹、神的显现,还有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历史都是神的启示。
然后,在新约时期,耶稣基督不仅仅是先知,教导我们真理,祂也是我们的祭司,也是我们的君王;祂不仅仅是“太初有道”那个道,祂也是神的显现,神的仆人。祂就是神的圣洁公义的亲自的启示,也是神的怜悯恩典的启示。而当使徒们进到世界,传这个救赎信息的时候,他们不仅仅是用口传的,也是用他们圣灵的恩赐和神迹来传,这些都是神的启示。
以前有人以为,启示只不过是传递教义,那是一面倒。目前,伯克富说,有些人又跑到另外一个极端,同样是一面倒的,认为启示只不过是传递能力和生命。就好像一个有名的口号,他这里没有说是巴特说的,是巴特在《罗马人书注释》第二版本说的:Christianity is not a doctrine but a life 基督教不是教义,是生命。
这段话,其实对我们是很重要的。因为,目前福音派有些圣经神学家,就是你去翻阅旧约神学的书,他们都喜欢强调神的大能的显现、大能的作为,而不喜欢说神在旧约里,默示人写下了祂无误的真理,Bruce Waltke 是例外的,他是很有趣的一位,以前是达拉斯时代论的大师,他的学术的程度是这样的。
后来他改变了,去了威敏思特的神学院,成为改革宗的旧约神学家。后来他去了维真学院教神学,他整个的生命是多姿多彩的。他到了威敏思特神学院,那时我已经离开多年了,他教第二年希伯来文,叫做中级希伯来文。他的程度高到一个地步,他跟威敏思特神学院的学生说,这个简直不是中级希伯来文!
他的意思是说,他所教的东西没有人能明白,所以他只能降到第一年的希伯来文(的程度),教那些第一年已经读过希伯来文的学生,广东话叫他这种教授是杀人王。但是,他是一位很敬虔的旧约教授。他目前写了一本旧约神学(按:Old Testament Theology, Zondervan, 2007),是很独特、很例外的,在旧约神学里面有讲启示。
3. 特殊启示是救赎性的。
特殊启示是启示神的救赎,它的目的就是全人的救赎,整个人,还有他一切的思想、情感,整个的心。所以,我们就拒绝一种理性主义,以为人得救只不过是相信一些东西,避免了错误,离开黑暗就可以了。
但是,当我们指责这种理性主义之同时,我们又不要走另外一个极端,不要以为神的特殊启示是彻彻底底的救赎性的,所以,只是一种生命的流露和传递。不是的,整个人,人的全部是有罪污染了,或者是败坏了,是需要救赎的。
罪包括谎言(撒谎),包括错误,包括悟性的黑暗。所以,神的启示必须同时是真理的传递,不光光是恩典,而且真理也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(约1:17)。主耶稣是道路式的,就是因为祂也是真理,也是生命(约14:6)。
伯克富那个时代,是理性和生命对立的,他取得一个——你说平衡也好,整合也好。今天的改革宗神学,会超越了他这种理性和非理性的对比。
傅兰姆《认识神的知识论》,就会有一个三角形,就更加的丰富了。不过,当时是20年代末到30年代末,他们经过了自由主义,早期的巴特新正统主义的冲击,他们写的东西就是到那个地步。
4. The purpose of special revelation 特殊启示的目的(讲义p. 35,英文原著,导论部分p. 137)。
当我们讲到神的特殊启示的目的的时候,就要区分最后的目的(final end),和倒数最后的目的(proximate aim)。最后的目的肯定在神里面。神自我启示,是因为祂显明祂的美德而喜悦(God reveal Himself, in order to rejoice in the manifestation of His virtue)。换句话说神的荣耀。
神喜悦祂显明祂的大能美德,特别是在救赎的和蒙救赎的人群里面的祂的荣耀。特殊启示次要的目的,乃是罪人完完全全的成为新人,好叫他们能够反应出神的完美和大能。
假如我们记得,启示的目的是让整个人成为新人,我们就能体会到,它不仅仅是教导人,使人有所觉悟、理解,那是理性主义;神的启示的第二点,也不光是催别人过一个有道德的生活,那是道德主义;也不仅仅是让人的宗教情操有所觉悟,那是神秘主义。
再来一次。知、情、意,光是一边都不对。一个是理性主义,一个是神秘主义,一个是道德主义,就好像基督教青年会这样子的,是道德主义。启示的目的,是比这个远远的更加的完整,也包括更多的。不仅仅是知、情、意的更新,启示要搭救人,从罪的诠释,从魔鬼,从死,整个人从身体灵魂,包括他的才干、他的能力,要使他成为新的人,不论是属灵的,道德上的,甚至乎身体上的,都要成为新人,为了神的荣耀。而不仅仅是个人,而且是整个人类的整体。
不光是人,不光是这个大自然,乃是人与大自然连起来,成为一个新的宇宙。这个启示的至终目的,就决定了特殊启示的限制。因为启示在历史上整个过程,可以说在耶稣基督整个里面,某个程度已经到了终点了(他是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),但是耶稣基督却又升天了,整个启示的历史过程还没有完结的。
下面还有圣灵的浇灌,还有在使徒时期圣灵特别的恩赐和权能,就是行神迹等等。这种启示的连续、继续是必须的,因为要确定特殊启示在世界上有一个永久性的地位,而不仅仅是在圣经里有永久性的地位,而且是在教会里。意思就是说,使徒时期,是把圣经写完,然后教会奠定了一个稳固的根基,就是新约时期的教会诞生了。
但是当基督的启示,特别是在教会里面,有圣经,这个启示已经生了果效,也传到世界上的时候,就有一个新的时代展开了。现在,特殊启示就终止了,也不会再有一些决定性的新因素加进去(就是没有了,特殊启示写完了,就是圣经)。
基督的工作,就是给世界一个新的客观启示,就作完了。但是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,是必须施行出来的,这就需要圣灵的工作了。特别是客观启示(圣经),圣灵与它同工,让人在他的心中(整个人)更新,成为新人。
人由基督的灵带领他接受圣经所启示的真理,他就成为一个新造的人,在基督里,他愿意神的启示作为他最高的准则。这样子,他就以荣耀神为他神圣的目标。这样的说法,伯克富说了这一大段,他就说这个不是巴特的说法,除了在启示的目的之外,是和危机(新正统)神学格格不入的。
巴特下面这段话是这样说的。巴特说,The revelation, Jesus Christ 神那个的启示,耶稣基督,就是神的工作。神恢复了他与人之间的关系,整个的破坏的次序,神恢复了这个秩序。我们必须要apprehend(体验)这个启示,就是恢复神人关系的这个启示,不论我们是体会它的核心,还是它的象征。
神与人之间这个破坏的关系,是需要恢复的。因此,神的工作,假如神不要放弃人,或者是消灭祂所创造的人,就必须是启示的工作。这是巴特说的。
下面,伯克富来一段精彩,但是肤浅、还不足够的批判。
我再解释一次。巴特说神的启示,the revealtion,那个决定性的、最高的启示,耶稣基督,就是神恢复他与人(那个被破坏了)的关系。听起来很像福音派的,其实不是的。因为巴特的耶稣基督什么都不是,祂又是被神拣选的,又是被神定罪的,又是这个又是那个,总之讲来讲去,不是我们所讲的那个拿撒勒人耶稣基督;是一个点,永恒和时间的一个点。
听起来很像我们正统的,他说那个耶稣基督的启示,就是神自己亲自来恢复他与人之间的关系,那个破坏了的秩序。你看他用这个apprehend(体验、体会、领悟)这个启示,不论是那个核心,或外表的象征(就是教会的讲道,圣礼,圣经等等)。神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恢复的,因此,神的工作,就必定是启示。
现在是伯克富的批判。他说巴特或者是布伦纳,他们都不相信启示是已经完成了(神不断地在恢复与人的关系啊,或整个宇宙,总之没有完成的);也不是说现在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启示(就是圣经,或者我们所认为的神的话),所以没有客观的启示。
听起来很好听,启示就是神与人、神与宇宙的关系的恢复,那个不应该叫启示,那个是神的救赎大工。他就把救赎和启示混为一谈,混来混去,又是在超历史的那边。伯克富继续说,巴特跟布伦纳强调,启示就是神讲话,同时以创意性,从人那里得到神所要得到的回应。
那我们改革宗也讲,神的话就是神亲自说话,但是不同的地方是,巴特所讲的启示就是神亲自在说话,是超历史的,是一个存在主义式的,“啪”来电一下,然后demand,要求人、逼你做一个回应。那是他的启示的观念。
继续伯克富的话。伯克富说,巴特跟布伦纳认为,人的回应,是由圣灵做成的,透过启示的话。这听起来好像是圣经和圣灵同工,不是的。乃是说,“啪!”神来电,你就回应了,而不是你听懂了,听道然后信道,不是我们所讲的,客观的圣经的福音。
没有这个圣灵的工作,透过这个启示的话(记得,这个话是超历史的话),没有这个圣灵透过话的工作,就没有启示,虽然有一些外表的表征。启示的道,启示的话是在古时代向先知使徒讲过了,而现在也继续向人讲。所以,从这个角度讲,可以说是继续在启示,甚至可以说是常常的启示。
再来一次,神当年向先知使徒来电。“啪”,来电之后,有人把它写下来,就是一本有错的圣经。现在,教会讲道、你读圣经也好,你去盯着一朵玫瑰花看也好,神又来电,所以神是不断的启示。他不是说圣经是神的启示,总之神来电的时候,那个是超历史的,超理性的,那个就是神的启示,而且神常常启示,神常常来电。
这个启示永远不会完成的,永远不会成为人能够抓得到的信仰的对象,你一抓得到,这个对象就不对了,一本书就不对了,那个就“降格”了,神的话语哪里只是黑字白纸啊,那个太低级了。神是大能的作为,那个才算是启示,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人能抓的到的物体,或者是客体或对象。伯克富继续说,那这样子呢,巴特拒绝认为启示是客观的。
伯克富说,这是因为巴特基本上对一个客体、物体的看法是唯心主义的,就是说黑格尔的,用我们中国话来讲是唯心的,用海外的话讲是理想主义的,那就是康德所讲的那个彼岸,那个超历史的历史。所以,伯克富也差不多,说得差不多到家了。
布伦纳是更厉害的,只有一句话。布伦纳说,an object 一个客体、一个东西,是我可以想的; 一个主体(subject)是我不能想的,我一想它就成为客体了。这个是典型新正统的说法,很好听的,迷人的美!巴特和布伦纳的话是迷人的美。是吗?是迷人的误人子弟。
我再读一次,很好听的:An object, is what I can think myself, 一个客体(就是我的意思思想的对象,是我可以想的;a subject is what I cannot think, 一个主体,是我不能想它的(就是除非上帝来电),In my thinking, it becomes an object我一想它,就是客体了。也就是说,你一把上帝来电写下来就是客体,你可以思考它,但那个不是神的话,那个不是启示,因为那个不是主体,是客体。
听起来非常好听,跟“我们是属灵的、不是属魂的”很像,但是不是一样。
“所以,认为启示是客体的,就好像让人控制了这个客体。”很好听的,你只要把启示当作是明白的理性的对象,你人就控制它了,就掌管它了;人应该跪下来,在神面前,领会祂的话才对,听起来很属灵的。但是他的人谦卑下来听神的话,那个是超历史的,超理性的来电,而不是你真的在圣经面前谦卑下来,不是这个意思。所以我们要问,按照巴特和布伦纳的观点,究竟上帝的启示,是不是只不过是上帝在耶稣基督里呼召,就是透过圣灵来呼召人的那个工作而已?充其量是。
不过,伯克富太客气了,因为那个是超历史的。超历史不等于是圣灵超自然的重生,这两个是两码事。假如是这个意思的话,那启示到今天当然依然是连续的了。我再说,巴特的超历史,和我们讲的超自然是不一样的。
今天早一点有人问,究竟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,伯克富说都是超自然的,这是对的,我同意。那究竟超自然和自然的分界在哪里呢?假如我们认为自然就是科学可以理解的话,我们很多时候都是用这个定义的,神迹就是我们不能理解嘛,科学理性不能去穷究它的,这种自然和超自然的定义,来自17世纪的理性主义,是世俗的。
我再说一次,假如你认为自然就是科学可以证明的,超自然就是科学不能证明的,你那个分水线定义本身,就不是来自圣经,是来自世俗的迷信科学的理性主义,或者是其他的科学主义,总之是17、18世纪的启蒙运动。启蒙运动就是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,加起来就是启蒙运动。我们所讲的那个超自然,是上帝把自然都包在祂整个的作为里面,神的创造,祂的护理,祂的救赎,都是由祂来主管的。既然是祂来主管,就不是人的层次,但是不要搞到康德和巴特的彼岸那边噢,是神和人的不同,而不是历史和超历史的不同。
那你说那个超历史为什么不说就是上帝呢?按照圣经,神是超乎历史,永恒无限,这个无限永恒的神是曾经来过历史中,道成肉身成为人。巴特那个超历史绝对不可能有这种说法的。凡是不合乎圣经的启示观、宇宙观,都不能承认耶稣基督道成肉身。为什么?因为他们那个神啊,要么都太抽象了,根本不是圣经那个神,所以那个神不能下来的,一下来就不是了,那个迷人的美就没有了。不论是从柏拉图主义,或到巴特,都有这种问题。
我再说,自然和超自然的分界在哪里?不如这样说好了,神是掌管一切的,包括太阳、雨水,科学所能衡量的东西,包括行神迹,从死里复活(特别是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),那是神的范围。那下面有什么呢?有我们被创造的自然,堕落的自然,救赎的(我们这个血气的),救赎了,最后在新天新地里,胜过了血气、罪恶的那个,就是……
怎么说呢,“超自然的自然”?我也不想常常创造新名词,就是“在荣耀里”。所以,自然这两个字,是很难用的,特别是从18世纪初开始就很难用了。你假如认为自然就是人可以摸得到的,用科学可以实验到的,那个定义毕竟是以人的理性和科学作为真理的准绳,是大有问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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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克富神学导论53讲——特殊启示的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