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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2
星期五
栏目:每日灵修365
主题:追讨流血的罪 创9:3-6

今日灵修经文

文|苏立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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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第3节似乎暗示在洪水之后,人才开始吃肉,因为神说:“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。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,如同菜蔬一样。”这说明,神准许人杀动物;另一方面,却严禁人流他人的血, 因为“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” 。由于人是按神的形象受造,人的生命是非常尊贵的。所以,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” 。这是“血债血偿” 相应报复的原则。
正如主耶稣所说:“凡动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” (太26:52)这经文蕴含着允许死刑的执行。这样才能满足神的公义和杀人者所当付的代价。正如后来在摩西律法中,要求犯了谋杀罪和其他17种罪行的犯人判处死刑(出21:12-14;民35:16-21)。当然,在执行死刑的事上,必须格外严谨。在摩西律法中,死刑的判罪必须建基于至少两个见证人的证供,才可以成立。假如见证人做假见证诬告别人犯了谋杀罪, 必须将他们处以死刑(民35:30;申19:15)。由于在现实中误判的个案时有所闻,这是不被允准的;因为被告也是具有神的形象,若被误判死刑,这是对神主权与公义的侵犯。
新约的精神,不仅不流他人的血, 耶稣基督为人舍身流血,更成为信徒关爱,为他人服务的典范。在十字军东征时期,圣法兰西斯(St. Francis of Assisi)带领修士们前往战场救助伤兵。之后,又冒着生命危险,前往回教的阵营中救助回教徒的伤兵。这段事迹成了历史佳话;也成了日后圣法兰西斯较易受回教世界接纳的原因。正当笔者作灵修反思的时刻,马来西亚刚发生一桩虐待女佣致死的事件。这是神人共愤的事件,为何人会以如此非人道的方式对待他人?!
祷告:主啊!祢以自己尊贵的形象造人;并藉着耶稣基督的舍身,使我们得蒙拯救。祢如此的珍惜我们,让我们晓得珍惜自己,不因犯罪而损毁祢的形象,亏欠祢的荣耀。相反的,活出祢的荣美,也晓得珍惜别人,爱护那些贫弱的孤儿寡妇, 及许多受欺压的人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,阿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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